020-123456789
 
新闻资讯

系列报道:这些合同烦心事,《民法典》给你支招


更新时间:2025-05-10 11:32:16      点击次数:6次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作为《民法典》篇幅最大的系列“合同编”,其立法规定有不少亮点,报道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更加全面的合同保护。

  经营者承担产品试用风险

  近年来,烦心法典体验式消费成为一个新的事民热点。体验式消费的系列一个重要形式就是经营者以免费或者极低价格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报道供消费者试用一段时间,合同消费者觉得满意再购买。烦心法典对于这种新的事民消费形式,《民法典》的系列第六百三十七条到第六百四十条,对试用期限、报道所有权归属、合同费用、烦心法典风险等,事民都分别进行了规范。

谢正军/图

  沉默视为购买。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对此解读说,一般来说,沉默意味着拒绝,但“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是一种特殊的规定,这种规定是考虑到试用期间,商品已经在买受人的手中,已经在使用了,在这种特定情境下,将沉默视为同意,是法律的例外规定。而试用期间,试用商品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卖人,买受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其他处置权利。所以如果买受人对试用的商品实施一些特定的处分行为,比如专卖、出租、抵押,则视为已经同意购买。

  风险归卖方。第六百四十条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与一般的买卖的风险承担不同,一般的买卖中,风险随着交付行为而转移,交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是试用合同与此不同,商品试用的目的是为了让试用者来购买,在试用期间,标的物的所有权还在出卖人那里,并没有转移给买受人,所以如果标的物因为意外损毁灭失,即使不是出卖人的过失,风险也是由出卖人承担。

  催缴物业费不能停供水电燃气

  《民法典》合同编中还专门设立了“物业服务合同”,这是以前的《合同法》没有的。

  在物业服务承诺的效力方面,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二款明确:“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丁宇翔表示,在物业服务承诺的效力方面,在具体的案件诉讼中,即使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写入上述服务承诺,但只要业主能够证明物业服务人确曾有过承诺,法院即可确认其效力。

  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丁宇翔认为,该条款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适当保障义务。不过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制的,而只是“适当”的义务。比如,业主正确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被窃,物业服务人能够证明其保安在岗,且能够提供画面清晰的监控视频,就应认为其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此后,即使盗贼未被抓获,也不应由物业服务人赔偿丢失自行车的损失。

  丁宇翔还对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关于“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的规定大加赞赏。他表示,该条款考虑到了业主的实际生活需求,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值得充分肯定。

  交通工具禁止“霸座”

  近年来,高铁“霸座”现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霸座”者在高铁等交通工具上乘坐不属于自己的座位,且拒绝离开,这一不文明现象受到社会普遍谴责。《民法典》合同编在“客运合同”中,对这种现象作出了规范。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石佳友说:“有的人买了高铁二等座票,但看到一等座、商务座有空着,他就去坐,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当得利行为,享受了不应该享受的服务。同样,如果有人本来买的是靠走道的座位,却强占靠窗的座位,拒绝离开,这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利益,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要求乘客必须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就是要规范此类行为。这一条同时也对无票乘坐、买短乘长等行为作出规定,要求补交票款,对不补票的,承运人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运输服务。”

  二房东超租期转租可能被索赔

  在大城市部分地区租房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房客的利益有时得不到保障,甚至租房快到期想续租时,遭遇涨价或转租,不得不搬离。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民法典》合同编的典型合同中专门设立“租赁合同”,并对房屋租赁中的承租方进行倾斜性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课题组成员刘家安教授表示,合同编的“租赁合同”总体来说继承了《合同法》中对租赁合同的规定,但也根据实践,有不少改进创新。

  例如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刘家安解释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大量租房合同是没有备案的,根据《民法典》这一条款,即使租房合同没有登记备案,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因为合同登记备案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它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刘家安表示,现行《合同法》对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认定合同无效。而《民法典》改为“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后,不直接判断合同本身效力,只规定“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那在承认合同有效的基础上,可以推导出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违约的逻辑关系,第三人可以向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提出索赔。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刘家安表示,这一条款主要目的也是保障承租人的利益,让承租人居住更加稳定。

责任编辑:24
 

Copyright © 2002-2017 北京三六五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 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箱:admin@aa.com


友情链接: 上海:微信公众号营销成为第三季度旅游投诉新焦点  吉林双阳:紧急下架封存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  上海市消保委:消费者更青睐“价格优惠”的汽车促销  2023合肥农交会来了!  2023合肥农交会来了!  开展线上生鲜平台消费评价 上海市消保委助力在线新经济发展  上海消保委发布比试结果:竹纤维餐具并不比普通密胺餐具更安全  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商品促销要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北京石景山:一张图看懂如何消杀  扫黑除恶进行时|黑心美容院覆灭记  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仍存在 6家银行支行被点名  山东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金蝉、蚂蚱不在禁食名单内  山东公布4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南京市消协家装专委会一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00万元  北京顺义:服务指导考点学校食堂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江西:严惩网购平台销售非法捕捞商品  山西89家珠宝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安徽深耕细作“小田变大田”  山东公布4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坐地起价” 一日游痼疾再现大连  上海消保委发布比试结果:竹纤维餐具并不比普通密胺餐具更安全  “坐地起价” 一日游痼疾再现大连  市场监管为聚餐经营“定向把关” 大连恢复群体性聚餐经营活动见闻  智慧监管便利百姓生活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  全家出游却被临时加价?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气囊展开时存安全隐患 本田召回1.6万余辆进口及国产汽车  2020上海特色伴手礼名单公布 老凤祥等品牌上榜  上海:微信公众号营销成为第三季度旅游投诉新焦点  天津市消协每月发布“消费警示” 曝光典型侵权投诉  银保监会:消费者将在车险综合改革中受益  吉林双阳:紧急下架封存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  加油站强制推销汽油复合剂 中石油资阳公司被约谈  山东召开2020年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  福建厦门:建立消费纠纷诉非联动机制 提高解决效率  智慧监管便利百姓生活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  北京顺义:服务指导考点学校食堂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日子过得像枫叶一样红  北京石景山:一张图看懂如何消杀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多地发倡议:制止餐饮浪费 培养节约习惯。  罚没款2亿余元!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传销类案件8起  湖北:“双线发力”推进年报公示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江西:严惩网购平台销售非法捕捞商品  山西公布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安徽长丰查获案值20万元假酒  智慧监管便利百姓生活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  浙江重拳整治防疫物资行业乱象 立案查处违法案千余件